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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遭强拆人被围殴,男子车撞强拆队致人死伤,二审判15年家属不服

来源:网络 作者:网友投稿 浏览:197次 时间:2020-09-23

9月21日,江苏扬州"韦刚撞拆迁队致2死8伤案"二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上诉人韦刚被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刑15年。这起案件发生以来受到诸多网友关注,其中除了该业主暴力伤人,拆迁队的殴打暴力行为与有关部门认定违建建筑的管理办法也使案件变得更加复杂。

2 0 1 8年10月15日,扬州某拆迁公司受杭集镇政府委托进行拆违。业主韦刚及其前妻对拆迁人员进行阻止,与拆违人员发生推搡拉扯的肢体冲突后阻止拆违未果,韦刚驾车两次冲撞拆违人员和群众,致2死8伤。

二审维持原判,家属不服称"正当防卫"

事发后,韦刚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警方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拆迁队人员涉嫌"寻衅滋事罪"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今年3月16日下午,被告人韦刚被判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获刑15年。一审中,韦刚当庭认罪悔罪。被告人家属王女士在宣判后表示,会继续上诉。

对于江苏高院的二审判决结果,其律师强调,"我和家属都不能接受这个判决,我们还是坚持韦刚属于正当防卫,近期将提起申诉!"

家遭强拆 人被围殴

扬州杭集镇防汛防旱指挥部于2018年7月5日发布公告,要求侵占河道的建筑物、构筑物、坝头,由业主5日内自行拆除,并先后于同年7月7日、8月13日,两次向业主韦刚下达限期拆除通知书,该业主始终未予配合。

凌晨五点,拆迁队到韦刚住所进行强拆。拆除期间,拆违人员砸坏玻璃门,捣毁了门前摄像头。韦刚到场后对拆迁人员阻拦拍照,可是手机被拆违人员抢摔,拆迁人员倚仗人多,甚至还将韦刚推倒。

随后韦刚驾车,两次冲撞拆违人员和群众。韦刚下车后,遭到众多拆违人员殴打,最后被赶至现场的民警控制。

执法者控制拆迁公司?

韦某房屋被强拆,理由是"违章建筑物"。其妻子提到,房屋早已拿到土地使用证,2010年翻新成两层。而在最新的通报中,当地政府部门表示,今年7月5日后,多次下发要求自行拆除的通知。但如果违法,一开始就该制止,为何任由它成为历史遗留问题?

据知情人士爆料,涉事拆迁公司——成功房屋拆除有限公司的工商登记信息中,记录的是扬州广陵区市场监管局(原工商局)干部戴进余的手机号码。

有当地居民表示,房子住了几十年,对强拆感到意外,说拆就拆,就算合法未必合人心。而且,即便是违章建筑,从认定到拆迁,也有法律程序可走。如果执法者都依循程序,最后还会演变成这样的悲剧吗?

这起悲剧让人感到惋惜,对于强拆的工作人员,不论何种方式的拆违,都应尽量做到程序合法、以人为本,在此前提下强拆,被拆人拍照摄像又有何妨?如果此次强拆中合法合理,可能也不会发生如此后果。

房屋建设居住几十年,不见任何职能部门认定违法建筑,一旦遇到项目拆迁,简单粗暴直接认定违法建筑,限期拆除,不给补偿,大部分人肯定接受不了这样的结果。

悲剧已发生,生者应反思

从这样事故发生,可以看出该有关部门,距离建设法治社会的要求,还有很多工作要做。

如何让此类悲剧,不再重演,值得我们深思。特别是拆迁实践中,有关部门能否依法行政,给社会法治建设树立榜样,体现出社会法治的公平、公正。

作为被拆迁人,这样事再次提醒我们,当自己的切身利益遭受损害引发紧张的矛盾时,应该尽早提起法律程序,以合理合法的方式妥善处理,而不应以暴力方式,伤及无辜生命。 遇到征收拆迁问题绝对不能以暴制暴,在当今法治时代,违法的行为虽有发生,但是依法维权、理性维权乃大势所趋,愿此类悲剧不再重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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